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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電就省錢,電費最多打65折

2010-05-14 16:31

 

更新日期:2010/05/13 19:48

(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3日電)節約能源,節電折扣再加碼。經濟部今天宣布,除推動 2年的家庭用戶折扣獎勵,7 月再推出縣市家庭用戶節電競賽,電費最多可打65折。

舉例來說,如甲用戶已享節電最高折扣(20%),且所在縣市獲得節電競賽第 1名(折扣 15%),電費就可以打65折(20%+15%);以原繳電費新台幣元來說,最高可節省電費 350元。1000

經濟部能源局長葉惠青指出,縣市家庭用戶節電競賽今年 7月開始,不過,由於台電計價是兩個月一次,等於從 5、6月的用電量就列入計算。

能源局規劃的縣市家庭用戶節電競賽,適用範圍是住宅用戶、國中小學校及社區公共設施用電(與原「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相同),競比週期採 2個月一次,並在每雙數月月底公布名次。

縣市節電競賽第一名電費折扣率為 15%,第二名為10%,第三名為5%。如果再搭配原來的折扣(5%至20%),最高可享電費折扣35%的優惠。

不過,能源局指出,如果用戶用電成長,無論其所在縣市是否在節電競賽中得名,均無法享受折扣。

台電總經理李漢申表示,在這項節電優惠新制實施後,預估今年 7月到明年 6月電費收入將減少60億元,台電減少燃料成本 124億元,預估可減少排放 237萬噸的二氧化碳。

經濟部次長林聖忠指出,電費折扣優惠從97年開始是針對民眾,績效相當不錯,今年再加上縣市評比,更提高誘因,相信可以再提高節電績效。

 

 

文章擷取於網路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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